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电影公司会员卡剩4.6元,却不能用现金补差价买电影票,合理吗?近日,虹口区消保委接到一起有关影院预付卡的投诉。经过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还余额。
今年6月1日,市民顾先生在一家电影公司办理了会员卡并进行了充值,看了几场电影后,卡内余额为4.6元。当顾先生尝试再次使用会员卡购买电影票并希望通过现金补差价的方式完成交易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公司规定不支持现金补差价购买电影票。对此,顾先生感到不满,随即向虹口区消保委投诉,希望找到解决方案,以合理方式使用完会员卡内的余额。
消保委立即启动了调解机制,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后,对顾先生的合理诉求表示了支持。经过与经营者的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即经营者通过转账方式将顾先生会员卡内的4.6元余额直接退还给消费者。对此,顾先生表示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消保委认为,顾先生作为消费者,在会员卡余额使用过程中遭遇不合理限制,其合理诉求应得到保护。
本案中,经营者规定“不支持现金补差价购买电影票”显然存在不合理之处。这一规定不仅限制了消费者的支付方式选择权,也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并充值后,理应享有对卡内余额的合理使用权,包括通过现金补差价的方式完成消费。经营者应当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这一合法权益,不能通过不合理的规定加以限制。
虹口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预付卡作为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虽然带来了便利和优惠,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充分了解卡片的使用规则、有效期、退卡条件等关键信息,以免在使用过程中遭遇麻烦和损失。同时,消费者还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记录,以便在需要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