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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再发17条支持政策 电动自行车将实现“跨省临时通行自由”

长三角示范区再发17条支持政策 电动自行车将实现“跨省临时通行自由” 飞入寻常百姓家

长三角 2022-09-15 15:37:53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毛丽君  

新民晚报讯(记者 毛丽君)今天下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记者获悉,这是继2020年7月首批22条支持政策发布后,示范区发布的第二批支持政策,17条政策19项具体任务,侧重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协同、人才流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发力,内容涉及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领域。

图说:发布会现场 毛丽君/摄

相比第一批支持政策,第二批支持政策更加注重先行先试,比如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等,就是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长三角更大范围放大改革效应;更加注重资源导入,特别是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等政策内容,将实质性助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跑出加速度;更加注重机制保障,第二批支持政策从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对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出发,在完善机制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更加注重标准统一,第二批支持政策对示范区有关领域高频、急需事项的标准建设作出了规定,比如跨省域电子证照互认、重点领域执法标准统一等。

“按现有标准,只有经本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但示范区作为省际毗邻区域,非机动车跨省临时通行的情况相对较多。第二批支持政策结合地域特点和管理实际,允许电动自行车跨省临时通行免于注册登记。”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说:“这件事看上去不大,但示范区居民跨域走亲访友、通勤出行的量很大,看似很小的切口,却能让人民群众有较大的获得感,这也是各方共同推动一体化的价值所在。”

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与两省一市有关部门、两区一县密切沟通,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协同促成政策红利在示范区充分释放和彰显。同时,将继续做好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动态评估,发挥政策牵引效应,推动形成更具显示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编辑:赵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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