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奥地利的垃圾桶里捡了2个菠萝,竟然背上了盗窃罪名,并将因此入狱4个星期。前不久,一个名叫Christian A.的男子就遇到了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
图说:Christian A展示他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菠萝。图源:网络
事情的起因是,Christian A.从超市的垃圾箱中捡了两个被丢弃的菠萝,尽管超市并没有报警或起诉他,但法官还是判处他四个星期监禁,缓刑三年。据悉,这也是奥地利首例因为捡垃圾而被定罪的案例。
从法律角度来看,垃圾桶里的食物并不是“无主”的,但因此被定罪却让人无法接受。“陷入贫困的人因为从垃圾堆里捡食物而被判罪,这是可耻和悲剧性的。”奥地利Robin Foods公司联合创始人David Sonnenbaum说,十年来,他和他的助手们一直从垃圾堆里捡起可食用的食物,分发给需要帮助的人。“贫困的人们因为从垃圾桶中取食而被定罪,这将是不可接受的。”
环保组织WWF也对此发表了意见,他们支持将从垃圾中搜寻食物的行为列为合法行为。在WWF成员看来,将可食用的食物丢弃到垃圾桶中不仅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对环境和气候也有负面影响。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这种行为。让穷人餐桌不再空空荡荡的民间组织“Die Tafel”的负责人认为,这并不能解决食物被浪费的根本问题,而且有些食物可能已经不适合食用,容易造成后续问题。
特约撰稿 judy